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李桂尧、王悦)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王先生去年用原下属小吴的身份证申购了4张奥运会比赛门票,后来小吴却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4张珍贵的奥运门票领走了。王先生要求小吴返还门票未果,便告上了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这也是该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奥运纠纷案件。
王先生起诉称:小吴原是他公司的职工。在去年奥运门票申购期间,王先生在明确小吴不申购奥运门票的情况下,征得她的同意,以小吴的名义和身份证件在网上申购了奥运门票,并于2007年9月成功申购到两场比赛的4张门票,奥运门票确认函上明确留有王先生的联系电话。王先生于2007年9月26日在银行交付了4张门票的票款合计1600元,并留存了银行代收凭证。
申购的奥运门票开始发放后,小吴在没有告诉王先生的情况下,于2008年6月28日到银行领取了4张门票。王先生得知此事后联络小吴要求返还,小吴却拒不承认。无奈之下,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小吴返还非法占有的奥运门票4张或者返还不当得利16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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