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做客新华网内蒙古频道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14日电(记者柴海亮)内蒙古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自治区采取四条措施保护内蒙古生态环境。
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代主席巴特尔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并与新华网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对于网民对内蒙古生态环境的关注和关心,巴特尔表示感谢。
他说,内蒙古是我国北疆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和建设好内蒙古的生态环境,是内蒙古自治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重要职责。目前,自治区正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自治区采取的保护内蒙古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有四项:
一是坚持“保护与建设相结合、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各种保护性措施恢复植被。近几年来,自治区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推行休牧、轮牧、禁牧,发展农区畜牧业和舍饲圈养,既保证了畜产品的稳定增长,又有力地促进了草原生态的恢复;在阿拉善、锡林郭勒等盟市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减少了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是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等一系列生态重点建设工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2003年以来,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10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00万亩,草原建设总规模1亿亩以上,禁牧休牧草原面积6.5亿亩以上。
三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全区大中型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有效控制了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同时,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绿化工作。坚决控制高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投资,坚决淘汰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
四是加强污染治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自治区着重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治理,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区共投入减排资金约45.7亿元。自治区政府要求各旗县区到“十一五”末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