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14日电(记者 岳德亮)杭州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每天7时至19时对在杭州市区登记上牌的高污染车辆在老城区以及西湖景区采取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发布的《杭州市区高污染车辆通行管理实施方案》指出,限制通行的对象包括杭州市的牌照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车辆。杭州市区单位或个人使用非杭州市牌照的机动车辆从事道路营运的,按市区车辆管理。
根据杭州市的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杭州市将科学规划限制通行区域、道路和时段,并分阶段逐步扩大对高污染车辆的通行限制。其中,从今年10月1日起,在中河高架和上塘高架道路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2009年6月1日起,在限行区域的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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