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不力 副局长被撤职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杨小粤 通讯员 刘旭 罗萱) “‘创文'的最终目标在于长效机制的建立,要实实在在让百姓受益,不是应付检查的表面功夫。”昨日上午,萝岗区区长刘悦伦向记者介绍了萝岗区“创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近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顺利通过广东省创建全国城市公共场所实地考察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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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工作效能不高撤职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杜绝政府工作人员相互“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开发区、罗岗区设置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行政效能电子检查系统等机构和渠道,并颁布了《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意见》,通过调查走访公众和企业,及时梳理并处理了反映突出的问题。
此外,为摸清全区创文达标情况,该区明确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测评项目进行排查,并在6月19日颁布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按此规定,各牵头、责任单位主管、分管领导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得力或不作为,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将被追究责任。据刘悦伦介绍,近期该区就有一名副局级干部因工作效能不高、不愿承担责任而被撤职。
“创文”要老百姓受益
刘悦伦表示道,“创文”对于萝岗区而言,除了要做到政务环境的提升之外,投资环境、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也要提升,也要实实在在让百姓受益。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该区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2%,人均公共绿地达到22.07平方米,均超出创建测评A级标准要求。与此同时,该区还采取了许多措施方便民众生活,2007年底投资新建的18个村卫生站,使该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每村有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卫生站的建设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而新开通的19条公交线路则使该区的公交线路增至54条,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较大改善。
据了解,目前该区区级以上文明社区比例达到73.33%,文明家庭达到14000户,玉树社区和麦村分别被授予省、市“文明社区”和“市创建文明示范村达标村”称号。
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
“我们让孩子在家里‘教育'父母”,刘悦伦告诉记者,针对农业人口较多而文明意识又相对较差的特点,该区在学校中组织了'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引导学生将'创文'宣传深入家庭、社区中。在宣传渠道和方式上,除了采用宣传车、宣传品、专题会议等常规的宣传手段之外,该区还采用了诸如“e学习”手机短信平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网站等现代传播方式及时传递“创文”最新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而区内的青年也纷纷积极登记成为注册志愿者,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和“迎亚运、全民学英语”等社区活动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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