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蔡先生被捅伤后,衣服沾了大量的血迹 |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见习记者韦旭)7月13日晚8时许,两名偷车贼在南宁市北湖唐山路口偷电动车时失手,失主追擒中被一贼用刀刺伤。闻讯赶来的失主亲友及过路群众拿下二贼,并“教训”了一番。
据失主蔡先生说,事发时他正在自己经营的装饰店内看电视,不经意往门外看时,发现停放在店门口的电动车没了踪影。几十米开外,一名男子正推着他的车往公园路方向走去,另一名男子则紧跟在后,蔡先生立刻大喊着追上去。
推车人挣扎中,突然从身上掏出一把长约15厘米的水果刀朝蔡先生刺去。蔡先生躲闪不及,左臂、背部被刺两刀,左肋下被划出一道10多厘米的伤口,所幸刀口不深,无生命危险。
蔡先生的数名老乡恰好在百米之外经营装饰店。他们闻讯赶到后,与过路群众合力将二贼制服,并解下二贼的皮带捆住双手并报警。看见偷车贼居然敢持刀行凶,多人忍不住对偷车贼拳打脚踢。警方在接警半个多小时后赶到现场处置。
蔡先生的一名老乡在接收记者采访时不愿多谈过程,只是说偷车贼太张狂,他们才对偷车贼施以拳脚。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只是让偷车贼受些皮肉之苦,警方带离时,二贼都还能站起。在蔡先生老乡指认的擒贼地点,记者看到一只血迹斑斑的鞋子,据称是偷车贼遗落的。当晚11时,记者赶到处理此事的唐山派出所,警方称不便透露相关情况。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群众在制服犯罪分子过程中,如果因不得已而对犯罪分子造成一定人身伤害,可以视为正当防卫。但如果制服以后仍对其进行殴打,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情况严重的将违反《刑法》,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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