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设置代理发展会员
姐妹赌球接受下注近3000万
姐姐出任“总经理”,妹妹担任“技术员”。长沙市民周氏姐妹利用网站,在国际性足球比赛过程中接受会员在网上下注赌球。其中姐姐接受投注13246笔,下注金额达29613297元。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蒋泽军 肖建
姐姐包房开展地下赌球
据了解,姐姐周洁1970年出生于长沙县,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1年;其妹周晶,出生于1976年。
曾与周洁交往甚密的知情人透露,周洁在某酒店开了一包房,周洁、周晶、邓原等人建立了个人网站,通过网络进行地下赌球。周洁任总经理,周晶是技术员,负责整个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邓原负责发展会员。邓原是周洁的一级代理,其下面可以发展二级代理,二级代理下面又可以发展会员,一级代理和二级代理都可以有多个。
妹妹操作网站按月拿钱
2006年9月5日下午,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支持下,在邓原家将其抓获,扣押了电脑主机1台、手提电脑1台,随后抓获同伙张希;同日晚,在某酒店客房将涉嫌赌博的周洁、周晶抓获,提取并扣押了手提电脑2台、电脑赌球投注单、手写电脑赌球结算单及港币1300元、人民币94810元。周晶次日利用上厕所的机会逃脱,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2007年9月21日在其家中再次将其抓获。据周晶供述,2006年7月至9月初,为其姐周洁作为股东W63的网络赌球网站进行操作,为赌球会员提供技术咨询,并代替其姐姐周洁与W63的总代理商邓原进行赌球输赢结算,其姐姐周洁每月付其工资2000元。
案犯分获徒刑并处罚金
宁乡县人民法院查明,自从2006年7月10日以来,周洁伙同周晶、邓原、张希等人,由周晶具体操作,利用网站,在国际性足球比赛过程中,接受会员在网上下注赌球。其中周洁为股东,账号为W63,接受投注13246笔,下注金额达29613297元;邓原为周洁的下级总代理,账号为748999,接受投注5203笔,下注金额达12530136元;张希是邓原的下级代理商,代理账号16385a4,接受投注194注,下注金额1246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洁、邓原、张希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周晶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赌球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技术操作、费用结算,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判决如下:
周洁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0万元;周晶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邓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张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8万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长沙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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