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伟)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8年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本市安排普通高中本市生源招生计划56765人(含艺体类计划820人);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本市初中生源招生计划25200人,其中一般专业22445人(含艺体类计划636人),“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2735人(含艺体类计划20人);技工学校9000人。
从计划安排看,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都有学可上。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发布后统一组织进行。
按照规定,市内六区的市重点高中学校、区重点高中学校(除规定范围内的学校外)面向市内六区招生。市内六区一般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生。市内六区以外区县的高中学校原则上只面向本区县招生。规定范围内的市内六区示范性高中学校试行招收部分市内六区以外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高级中等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范围招生。
据悉,中招集中录取分为三个阶段:普通高中录取阶段,“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录取阶段,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普通高中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分别按志愿校(专业)投档,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采取按志愿类别切块投档的办法。各类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在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填写“服从分配”而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录取。
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考获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和“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在津参加学业考试的外省市学生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可填报“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级技工学校,其他普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职专)学校、技工学校等志愿。市中招办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中招录取权威答疑
见本报今日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