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15日电 (李富、聂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根据相关的规定,近日对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并耍横的车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介绍,近日家住元宝山区西露天的车某醉酒后,故意赤裸着身体从家中出来,一直向楼边的商店走去,正在门前乘凉的店主见状赶紧躲进店内将门插上,车某来到门前砸不开门,便恼羞成怒地用拳头将两块窗户玻璃砸碎,随后离开了小卖部。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拒不穿衣服的车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车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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