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监狱盖楼承建方私带“开锁王 ”配监舍钥匙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李华 卿荣波)监狱盖新楼,承建方与承包安装门锁的公司发生经济纠纷。监狱等着用房,在迟迟拿不到监舍钥匙的情况下,承建方私自将“开锁王”带进监狱重地欲偷配钥匙。
擅自将“开锁王”带进监狱
渭南某装饰公司王经理说,位于华县莲花寺的陕西省华山监狱新建一栋三层大楼,自己与工程承建方签订了为其安装200多套监舍防盗门的合同。公司履约完成安装任务后,工程承建方多次拒绝支付费用,至今仍拖欠7万多元安装费。7月上旬,公司提出如果资金紧张可办理转移支付,由建设单位支付防盗门的安装费,工程承建方负责人张某没接受。11日和12日,张某在未通过监狱领导同意,将从渭南请来的“开锁王”李某带进监狱,并抽取部分锁芯查看,准备偷配钥匙。
王经理表示,11日和12日,自己都在监舍楼道里见到了“开锁王”李某,当时有部分狱警也在现场。公司安装的品牌防盗门,都有安全质量合法认证书,监狱启用后,如果发生犯人越狱等事件,公司无法承担后果。
“开锁王”称已进货备料
13日,记者在华山监狱大门外看到,高高的监墙上有持枪武警警戒巡逻,门口不仅有监控录像,而且进出检查须有通行证。但施工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的出入证,可畅通无阻。
昨日,“开锁王”李某承认自己携带身份证并在监狱大门电子录像后,两次被工程承建方负责人带进监狱。李某指着新进的部分锁芯说,为配钥匙,自己已进了货备好了料,但价钱未谈妥,对方只让自己配五六十个监舍防盗门钥匙,以及医务室等房间的钥匙。
华山监狱副监狱长姜俊峰昨日表示,此前是考虑新建监舍要交工,计划服刑人员本周入住。监狱领导并不知情,监狱是保密单位,绝对不允许工程承建方擅自将外人带进监狱,更不允许“开锁王”私配监舍的钥匙,“这可能造成监狱安全隐患,因为一旦出了问题,谁都承担不起(责任)”。针对“开锁王”配钥匙时曾有狱警在现场,姜副监狱长表示,监狱将对此展开调查,同时将协调解决承建方与装饰公司之间的纠纷,确保监狱不出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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