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台当局“教育部”15日把前主任秘书庄国荣的不续聘案退回政大,理由是法条适用“显有程序瑕疵”,引用庄不能到其它学校任教的法条,却又加注可到他校任教,显有不合;政大必须重新查明再呈报“教育部”。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教育部”发回政大呈报公文,但如此公文一来一往又要耗费时日,若拖过7月31日,庄国荣即可接到政大下学期的聘书,继续在政大教下去。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教师不续聘案于主管机关核淮前,“其聘约期限届满者,学校应予暂时继续聘任。”如今离下学期开始8月1日,只剩下半个月,依行政作业的速度,要在这之前核定不续任案几乎是不可能。
政大在6月27日把校评会的结果上报,“教育部”表示,在“实体”部分一向尊重学校校评会决议,但本案的瑕疵出在“程序”,因此,“教育部”内部多方研析后,并未召开审查不适任教师的九人小组会议,就直接把案子退回政大;但光是内部作业,就花了半个多月。
官员表示,在回给政大的文中,要求政大检视教评会审议的程序。言下之意,指校教评会突然提案,做出系、院评会都未提议的决议,是否符合正当程序请政大自行检视。
政大是否必须重走一遍系、院、校三级三审程序?官方表示,这部分交由政大自行决定,最主要是要政大查清楚,让庄国荣无法再转往别校任教,是否符合校教评会的决议意旨。
政大主秘楼永坚表示,等收到公文后,仍将先请校教评会成员依来文讨论,再展开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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