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一研究生毕业的男子采用跟踪、电话骚扰的方式报复,并最终开车将其撞伤。记者昨日(15)获悉,昌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4年。
现年37岁的李蔚从华中理工大学硕士毕业后来京工作。
2004年4月,他在网上认识了在昌平区工作的张女士。两人恋爱几个月后,张女士提出分手。不甘分手的李蔚随后给张女士的领导、同事发Email称张女士人品差、道德素质低等。去年6月6日,张女士和母亲在昌平科技园附近遛狗,跟踪至此的李蔚加大油门将张女士撞飞,之后他被目击保安抓获。经法医鉴定,张女士构成偏重轻伤。
在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李蔚的同时,张女士也附带提出了2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李蔚辩解称,撞人是因为当时天黑看不清楚车前有人。但多人作证,李蔚撞伤张女士后并没有下车,反而迅速逃离现场。
在法庭调解下,李蔚赔偿了张女士经济损失30万元。昌平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他犯罪结果未遂,且已赔偿张女士经济损失,因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记者刘杰)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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