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学唱《公务员之歌》争做人民满意公仆
新华网哈尔滨7月16日电 (记者李建平)“我们是人民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记心间,立党为公谋发展,执政为民用好权……”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黑龙江省日前要求在全体公务员队伍中学习传唱《公务员之歌》,并同时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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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由中央电视台和总政歌舞团联合制作的《公务员之歌》,经歌唱家阎维文演唱后,在公务员队伍中引起强烈反响和共鸣。对此,黑龙江省决定,全省公务员要学唱《公务员之歌》,不仅要学会、唱好、唱响,更重要的是要将歌词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认真按照歌词内容去做。 牡丹江市委组织部王晓坤说,这首歌的歌词,集中表达了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务员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求真务实、爱国爱民,多做奉献的热切期待。能够起到用歌声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鼓励公务员用行动诠释《公务员之歌》精神内涵的作用。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要把学唱《公务员之歌》,与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解决好公务员队伍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纪律和道德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一些公务员表示,通过演唱歌曲的形式进行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感染力、影响力强,容易引起人们思想上的共鸣,使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教育从文件转变成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影响力将越来越大、效果也会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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