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茂名七月十六日电(梁盛李广高)广东茂名一疯狂窃贼,半年内竟偷盗汽车车牌三十八副,并以此向事主勒索钱财。当地法院今日证实,该宗敲诈勒索案目前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00七年七月十日凌晨,吴某在茂名市双山四路某单位门口,将许某的汽车车牌盗走,并在该车的挡风玻璃上贴上写着“找车牌请打××”电话的便条。
发现车牌被盗的许某按便条所写的号码打通电话,接电话的吴某要许交人民币二百元赎金后才肯给回车牌,并威胁称,若不给钱,下次遇见便砸烂其车。许某被迫按吴某提供的银行帐号汇钱后,才“赎”回自己的车牌。
经法院审理查明,二00七年七月至十二月间,吴某在茂名市区内先后盗窃小汽车车牌三十八副,然后在被盗车辆的挡风玻璃、发动机盖上或车门贴上一张写着“找车牌请打××”电话的便条,待车主拨打该电话时,吴某则要车主交人民币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赎金才能拿回车牌,以此勒索车主钱财。其中,共十九名车主被迫交出“赎金”近四千元人民币,另有十九名被盗车牌的事主选择报警,并向交警部门申办补牌手续。吴某便将勒索不到赎金的十九名车主的车牌售卖给废品收购站。
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汽车车牌后,以此勒索他人财物,勒索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吴某在半年的时间里连续多次作案,是连续犯,情节严重。据此,法院依法一审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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