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番"望闻问切"之后,省卫生经济学会会长张绍军等专家"把脉"新农合,并开出了"药方" 张绍军在调研报告中认为,目前需要做的是要针对新农合普遍存在的三个问题,实现三个转变。
针对农民得大病依然会返贫、致贫的问题,应促使管理制度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
从目前的医疗救助标准看,很难解决农民因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从宏观上应考虑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相衔接的问题,并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卫生部门正在做积极努力。近日省卫生厅决定,在省、市级医疗机构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制度,由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资质进行认定,然后供各县(市)区选择建立定点关系。该制度实施后,参合农民得大病再到县域外省、市级大医院看病,定点医院将会严格按照新农合用药目录给参合农民用药,参合农民回去报销时,报销的额度就会高一些;从微观制度上也要完善,从交纳资金、看病手续、报销制度、保障范围等,都应全面考虑,详细规定,避免随意性。
针对新农合医疗定点医院不能公开竞争的问题,张绍军认为应促使医疗定点由行政指定向竞争择优转变,引进公开招标方式。医疗定点选得好可以“质优价廉”,选得不好便“质劣价贵”。合作医疗定点的选择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合作医疗管委会制定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大病单一病种费用标准,并制定对乱收费、乱检查、乱开药的惩罚办法等,经政府批准,由有承担能力的各类医疗单位竞争。可每年进行一次,选优弃劣。
针对部分农民感觉加入合作医疗后不生病“吃亏”的问题,应促使合作基础由“单赢”思路向“双赢”思路转变,把预防保障纳入合作医疗之中。目前,部分农民存在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怕生病治不起,另一方面又感觉参加合作医疗后不生病“吃亏”。这与农民当前经济收入、健康意识、思想认识有一定关系。对此要提高农民认识,还要从制度上调整利益关系。如是否可以考虑对参加合作医疗一年或两年不生病的人群或困难人群,进行免费健康查体,或对孕妇产前检查,或投放预防药物等,逐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预防到位也可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因此要“变治为防”,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水平。其资金来源,一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再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预防专用资金,纳入合作医疗账户;二是从国家或地方政府向农村卫生总投入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合作医疗的预防专用资金。
文/本报记者马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