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6日电 中央党校傅思明教授“知识产权侵权是"八荣八耻"中一耻”的话声刚落,昨天,持有“骨质宁”发明专利的飞龙公司总裁姜伟在京发表律师声明,公开向陕西、浙江、黑龙江、吉林等5家骨质宁侵权厂家宣战,称5家公司未获得授权许可,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
“我要拿出500万,发动全国各地的药品经销商,以"人民战争"的方式起诉侵权的五家制造者、销售的上千家药店、使用的几百家医院,甚至包括遍及各地的政府采购。”姜伟承诺各地起诉者,你打官司我出钱,众赏之下必有告者,把侵权者万一的投机心理埋葬在一万起现实官司当中。飞龙的做法在被怀疑炒作的同时,博得有关专家的支持。
“专利法规定,药品品种处于专利保护之中,又未获得许可的,即使有生产批号,只要实际生产,客观上就侵犯了专利权,其产品属于侵权产品。”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崔大祺律师表示,不但生产构成侵权,而且经销的医药经营企业和使用的医院及政府采购,同样也构成专利侵权。据悉,律师声明中指称这5家公司并未获得专利授权许可。
据透露,飞龙公司委托其律师事务所向5家药企发送律师函,警告对方停止生产、招商、经销等侵权行为,同时已经着手安排专业人员,对侵犯专利的生产、销售企业以及使用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备战万起专利官司大战。
不过,也有人士认为此举纯属炒作,一万起官司是个天文数字,如去年全国法院受理包括专利、商标等在内的知识产权案件也不过17,877件。
市场咨询界人士冷振兴称,倘若真打起万起官司,那意味着飞龙的经销商发展到上万家,因为只有经销飞龙的专利产品才有资格当原告;所以万件官司就是万件事件营销传播,就是有了一万家销售渠道,他们何乐而不为了,甭说一万就是一千也是大赢家。
“换个角度看,真要打起1万起官司未必是一件坏事,势必有力推进专利法普及进程,就象当年王海打官司普及消法。”知识产权专家王浩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在欧洲人人喊打,直到今天国内仍有相当多的人仍固守一个误区,即只有杀人放火、抢劫偷盗才是犯罪,知识产权侵权又不是杀人放火,所以认定知识产权犯罪不在“八荣八耻”之列,不觉得丢脸,甚至还自诩为“绅士犯罪”。
7月8日,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傅思明教授明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象专利侵权违反了知识产权法,是违法行为,违法本身就是“八荣八耻”当中的一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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