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青岛七月十六日电 (记者李进梅王进)为确保奥帆赛和残奥帆赛期间的空中安全,青岛市政府决定,在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至二00八年九月二十日期间,青岛禁止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及商业升空飞行活动。
通告规定,青岛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严禁利用各类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体育、娱乐、试验、比赛、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升空飞行活动。
其中,通告所指小型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又名三角翼)、动力悬挂滑翔(又名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通告所指空飘物包括空飘气球(含系留气球)、风筝等。风筝禁放范围限于青岛市南区和崂山区。
通告还规定,对青岛生产、销售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企业和个人实行登记制度。销售给个人的,登记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销售给单位的,登记单位名称、地址及经办人,并要求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