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17 02:4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平通讯员曹新江)7月11日,平顺县纪委出台“七不准”规定,严格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庆典活动。
对违反者,县纪委将公开曝光,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
“七不准”为:不准私自举行庆典活动,建立庆典活动报批制度,全县乡镇、县直部门的庆典活动由县纪委审批,乡镇、县直部门负责所属基层单位庆典活动的审批;不准外请中小学生参加庆典活动;不准设立账簿收受礼金发放纪念品;不准大摆宴席,对上级领导和县外客人只安排工作餐;不准向下属单位、企业集资或摊派费用;不准领导“私自”参加庆典活动;不准借参加企业庆典活动之机,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如无法拒收的要交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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