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举行的“2008上海总部经济论坛”上传出消息,截至2007年年底,上海已集聚了300多家上市公司总部、近20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近250家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而且越来越多的国内民营企业总部也陆续落户上海。
未来5年要使上海各种总部性质的企业超过3000家,并将现在由“陆家嘴—南京路—虹桥开发区”构成的“总部经济带”延伸至普陀一带。
作为一种成功的经济模式,“总部经济”正吸引越来越多的注意。很多地方,也都将其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首选模式。但我很想让人扫兴地泼点冷水:“总部经济”是一种不可复制的商业形态,因而不应该也不可能作为一种具有普遍价值的模式去推广,经济基础薄弱的内地省份,尤其不应该大张旗鼓地鼓励发展所谓“总部经济”。
的确,“一家公司一年纳税过亿”、“陆家嘴创造浦东新区GDP的三分之一”,都是“总部经济”结出的令人艳羡的炫目果实。然而,“总部经济”也好,“楼宇经济”也好,它只能是香港、上海、北京等极少数超级大城市的特例,必须依托这些城市与国际间迅捷的市场信息沟通、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以及良好的金融服务等,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而这些优势是独特的、不可复制的,也决定了“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不可能人人仿效、遍地开花。近年来频繁见诸报端的“一幢商务楼创造GDP(税收)超过一个县”之类醒目大标题,很有可能引导一些国内城市错误地将本来就十分稀缺的资源,投入到不可能产生实际效益的好大喜功的建设项目上去。我们已经看到,全国各地有许多城市—其中甚至包括人口不足百万的地级市——在它们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国际或地区性的经济、金融中心。
这就很让人担忧。因为迄今为止,我们社会的各种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源,仍然牢牢地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而且更重要的是,社会力量对政府很难发挥最基本的监督功能。因此,只要一个地方的政府敢于下决心,不要说像郑州、武汉这样的省会城市,就连南阳或襄樊这样的中等城市,都有能力建设一个个小号的陆家嘴。但是,最能吸引“总部”落户的,并不是富丽堂皇的楼宇和宽阔气派的广场大道,更不是优雅美丽的波光水景和高尔夫球场,甚至也不是眼下各地政府最拿手的各种“擦边球”性质的政策优惠,而是信息、人才、技术、服务方面的积聚优势。这些优势不可能在短期内快速获得,有些地方甚至永远都不可能获得。
我曾参观过一些欧洲跨国公司的全球总部,其大楼外观的气派程度,不过勉强达到我们这里的标准厂房的水平而已。说到底,“总部”不是“面子”好看,而是要有实际内容。我绝不相信,美国花旗银行会因为某些优惠条件,就把它的中国总部设在某个内地省会城市。因此,长官意志、“拍脑袋”搞出来的“总部经济大跃进”,最后结局必然是既耽误了大好的经济发展机遇,又劳民伤财,留下无数后遗症。
还有一些地方,比较“切合实际”地将它们发展“总部经济”的重心,落在本地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例如,浙江绍兴在著名的轻纺城柯桥开发兴建“总部经济园”,希望凭借本地区具有全球优势和品牌知名度的纺织产业,带动一批国内外纺织企业将总部搬来。这虽不失为比较理性之举,但也需慎之又慎。因为现代大型集团企业“总部”的主要功能早已不是生产和销售管理,对它来说,与生产企业和有形市场的距离,远不如与国际信息、高级人才、最新技术和优质的金融法律服务的距离来得重要。
即便是上海、北京这样已具备了相当优势的发达城市,“总部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什么改革开放已经30年的今天,跨国公司中国总部设在香港的仍然居多?况且,它们的生产基地和主要市场都在国内,而上海、北京的成本又低于香港?核心因素恐怕仍然在于香港的市场秩序和法律体系要比国内完备得多,而这绝非上海和北京等城市有能力单独改变的。
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人人都可以学的,而另一些东西注定只对极少数人适合。“总部经济”就是这样,很多人只看到了它能轻巧地赚大钱的一面,却不明白它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商业机会。假如只要大干快上人人都能这么轻巧地赚到大钱,那我们就都成为巴菲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