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区域内新增高耗能项目 须淘汰同等能耗落后产能 否则不得审批、核准、备案 本报讯(记者王巍)今后,我省将建立新上高耗能项目与节能指标完成进度相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区域内新增高耗能项目,必须淘汰同等能耗的落后产能,否则不得审批、核准、备案。
这是记者从7月11日召开的全省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我省将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严把项目准入关,所有新上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或审查。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淘汰落后任务的地区、企业,实行“区域限批”、“企业限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抓好6个国家级、47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筛选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争取年内达到100个。加快煤矸石、粉煤灰等5类、16个再生资源基地建设,到2010年力争使我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
在抓好增量节能同时,我省还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市县、企业,将采取行政问责、强制监察、项目限批等措施。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双百”企业节能改造,加快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节能改造步伐。严格新建建筑的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推动节能环保设备、绿色照明器具在建筑中一体化、规模化应用,今年推广高效节能灯300万支。实施省直机关办公楼热计量改造工程,到2010年完成13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