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毅 王栋)从交管局了解到,通过为期3个月的大规模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行动,本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得到有效遏制。
据了解,在大规模集中整治高速公路交通秩序行动中,本市交管部门实施了6条措施:一是依法加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管控力度,在京津塘等10条高速公路设置16处固定整治点位及10辆交通巡查车实施24小时巡查管控;二是在各条高速公路至少派出1辆装备车载测速设施交通巡查车查处超速和低速行驶交通违法,凡超速50%违法者一律吊销驾驶证,凡达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违法者处罚后还责令违法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三是在各条高速公路主要站口和服务区增派交警,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凡超员载客和违法上下乘客,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并转乘超员乘客后放行;四是在高速公路主要站口和服务区设检查站,强制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和单程400公里以上没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的违法司机休息,并重点加大后半夜交警巡查频率,利用巡查车警灯等警示驾驶人,有效减少了疲劳驾驶;五是交警在高速公路进出口逐一检查货车,依法处罚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等“黑尾”货车;六是实施巡查车交警喊话纠正、服务区和安全地带交警处罚等措施,依法整治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一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据统计,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出动交警2.08万人次,依法查处交通违法16.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