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隋笑飞)全国“扫黄打非”办17日公布5起非法出版、非法经营案,5起案件分别为广州“3·13”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安徽芜湖“9·18”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案、广州“12·25”非法出版案、江西新余“4·11”非法经营案、湖北咸宁“4·01”非法出版案等。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5起案件主要内容为:
——广州“3·13”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2008年3月13日至14日,广州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成功打掉一个制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获储存非法出版物窝点3个,收缴各类非法和盗版图书、报刊242个品种22万余册,涉案价值达2000余万元。
——安徽芜湖“9·18”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案。2007年9月18日至19日,安徽省“扫黄打非”办等有关部门,在芜湖市宇隆广场附近一举端掉2家涉嫌销售非法音像制品店铺,查处藏匿非法音像制品的窝点7处,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26.7万余张,其中涉嫌淫秽音像制品11910张。近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芜湖“9·18”经营非法音像制品案3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案犯蒋燕以贩卖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万元。案犯傅鸿禧、罗树香以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广州“12·25”非法出版案。2008年4月3日,广州市“扫黄打非”办与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经过缜密侦查,调动警力,在广州市内3个点同时出击,成功破获了涉案的印刷批发窝点,包括2个印刷厂、4台印刷机,1个制版车间,3个储存仓库。现场查获一批非法图书和刊物,抓获主要涉案嫌疑人罗礼华、章君发等5人。
——江西新余“4·11”非法经营案。2007年4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熊阳、吴有良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2006年至2007年,被告人熊阳在未经出版社许可及办理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印刷《学习先锋》、《非常作业》、《非常课堂》等教辅图书,并以图书定价的2-3折向全省各地进行销售。其中被查押的非法出版图书共计101994册,定价金额1106260元。
——湖北咸宁“4·01”非法出版案。今年4月1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反映咸宁市一家印刷厂印刷一批非法出版物共1万册发往了上海。4月2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立即派人赶往咸宁现场督办,并协调咸宁市公安、“扫黄打非”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涉案的笔架山印务公司实施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出版物成品及尚未印完、装订的散页,以及PS版、硫酸纸等。据该公司有关人员交代:上述出版物是3月1日某书商委托印制的,共计3个品种,各印1000册。其中一个品种印好后于3月8日经武汉送往上海。随后,专案组立即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全力追查已运出的非法出版物。截至6月,湖北咸宁专案组已查实该犯罪团伙共印制非法出版物6种1840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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