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发布会上呼吁宝马公司能对消费者的安全驾驶勇敢负责。时报记者 郑启文 摄 |
“宝马公司换车要收折旧费”
时报讯 (记者 段一鸣) 广州的马女士日前因自己新买的宝马车时常熄火,与厂方协商退车未果后,请老牛拉宝马车到华晨宝马公司位于广州的4S店门前讨说法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双方经过两日的磋商,仍未就如何退车一事达成共识。昨日马女士召开记者招待会,声明自己之所以向宝马公司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是因对方提出退车要收折旧费。
“对方要收折旧费才肯换车”
会上,马女士讲述了近两天来她们与华晨宝马公司协商的大概经过。
马女士表示,她并非顽固地只要求退换,曾试图接受厂商提出的维修方案,但问到修理后是否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时,却得到了不十分肯定的答案。
厂家一直不露面
委托经销商处理
马女士表示,从她买车的那时起,就伴随着很多不规范:首先她是在天河买的车,但却要到顺德提车,发票却开自番禺,而宝马方面给其的说法是,公司不允许跨区销售;其次,她购车后发票多次出错,虽然她是4月20日领到的新车,目前她手上的购车发票却是5月29日开出的,其间她曾三次因车座位数、发动机号错误而重新开票。
据称,发生了该起事件后,华晨宝马公司并未派员与其协商,一直由广州、顺德两地的经销商与其周旋,而经销商并无决定权,双方出现分歧时只能一拖再拖。目前她的父亲——一名德语教授已将其所遇到的情况向宝马德国总部发去投诉信,希望能引起宝马总部的关注。
虽然协商达成共识的希望渺茫,但当记者问及马女士是否会考虑将此事付诸法律寻求解决时,马女士的朋友陈先生予以了否定,称马女士仍决定与华晨宝马进行协商,但保留采取下一步行动的权利。据记者了解,马女士从未将此事申诉至消协。
消委会:可接受车主投诉
时报讯 (记者童丹 实习生 李蕴贤) 记者昨日就此事咨询了广东省和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遇难题都可向消委会投诉,“宝马案”如受理,可按正常程序处理。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李永强表示,无论是金额多大的商品,只要接到投诉,市消委会均会受理,他们曾受理过价值千万以上商品投诉。而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陈良波则表示,省消委会并没有受理过类似宝马车这样的高价商品投诉,但是只要是消费者投诉,同样一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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