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通讯员 唐其远 摄 |
收外甥16万元好处费涉嫌受贿
渝中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一官员在法庭上反省是亲情害了他
“我可能是亲情观念太重了。现在才知道,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法律至上……”昨天,渝中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地质环境科原科长刘某涉嫌受贿在渝中区法院受审时,自称是亲情害了他。
庭审时,纪检部门组织60名干部前往旁听,还有10多位人大代表也旁听了此案。
外甥围标揽工程
检方指控,2003年6月,刘某被提拔为科长,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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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某交代,舅舅喊他多找几个公司进入他们的备选库,他就分别挂靠多个公司去参加投标。这样,无论是哪个公司中标,都是他在做。检方称,这实际就是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外甥搞围标。
检方指控,景某于2004年初、2006年1月、2007年2月分别给舅舅好处费1万元、5万元、10万元。今年3月20日,区纪委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刘某坦白了上述事实。
昨天,刘某承认收钱的事,但辩称,地灾整治工程有别于其他工程,只要发生地灾险情,要随喊随到。其他公司不能做到这点,只有外甥能够做到。
看守所里提建议
庭上,刘某的辩护律师称,刘某工作表现突出,是全局公认的先进。担任科长前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在去年抗洪救灾中,他更是深入多个灾害地区,被评为市级“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也是我市国土系统中唯一受表彰的人。
辩护律师还称,刘在3月21日被拘留,想到前两天才到王家坡1号、2号了解到滑坡险情,担心其他同志不知情,他就在看守所写信给局长,汇报险情。“5·12”地震后,刘再次写信给局长,对地震次生灾害的防治提出建议。正是因为他的提醒,才避免了6月15日暴雨后王家坡较大的滑坡灾害。辩护律师认为,刘在关押后仍对区域险情的预防作出了突出贡献,应算立功。
检方表示,汇报险情属于工作职责,不属于立功,但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参考。
所收款项均未用
他的三姐介绍,他们有九兄妹,母亲今年99岁,本打算去年做百岁寿宴,因故推迟到今年,却没想出了这事。刘某少时丧父,由几个姐姐带大,工作后念及姐姐生活困难,常常给予资助,外甥景某上大学也是他资助的。景工作后,景母就多次告诫儿子,一定要感恩。景某这才送钱给舅舅。
刘的二姐称,弟弟是个工作狂,去年抗洪时被摔成脑震荡,妻子早在10多年前就因为他是工作狂而离开他。他经济并不困难,所收款项并未动用,其中1万元给了老母亲,5万元给六姐修房子,10万元也是准备给母亲办百岁寿辰用。她家三兄弟,一个在外地,一个有病,只有这个弟弟来张罗老母的寿宴,所以就把钱交给弟弟。弟弟很孝顺,每周必须回去看老母。他被抓后,他们还隐瞒了母亲一周。现在,不管怎么样,家人都很爱他。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董小梅 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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