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全部清偿,风华集团重整计划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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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谢辉通讯员/龙建全)昨日下午,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前执行完毕,债权人按计划开始受偿,这标志着倍受瞩目的广东企业破产重整第一案获得圆满解决。37位债权人的债权依重整计划草案全部得到兑现,受偿金额总计达8.97亿元人民币。
风华集团进入破产还债的司法程序后,于今年2月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使企业获得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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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有关部门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市属国有资产风华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广晟公司。广晟公司是省属大型企业,入主风华集团后,充分发挥了资本、人才、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电子元器件产业资源,增强电子专业设备、电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的研发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风华集团经过多方努力筹集资金,提前完成了重整计划。
通过重整,使得风华集团减免了部分债务,让其重新萌发发展动力。为此,风华集团也倾尽全力,筹集资金8.97589亿元,按重整计划清偿给各债权人,完全兑现了4个100%的承诺:
即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按质押物的评估价值,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
所欠职工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
所欠税款,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100%一次性现金清偿,不实行减债;
普通债权自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半年内,获得21.95%的一次性现金清偿,其余78.05%的债务予以免除。9000多职工100%不用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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