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太办遗属补助被要求开“未死证明”
本报讯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大冶一名65岁老太在按规定申办遗属补助费时,被大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出具一份自己还活着的证明。
65岁的刘婆婆因老伴去世,按规定她可申办遗属补助费,获准后每月能领292元。
其子黄先生质疑,大活人凭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亲自来办,还不能证明自己活着?大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则称,自然人死后,公安机关不收回身份证,相貌会随时间变化而改变,不能作为有效证明。
湖北华全律师事务所陈甲武律师指出,大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做法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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