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鲁木齐7月18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通讯员李萍石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3.6亿元专项经费,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该项工作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前的重点工作范畴,编制完成经费预算草案。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管领导的直接协调下,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沟通协商后,联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安排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的请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充分考虑到新疆大多数地州财政困难的情况,及时落实新疆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项补助经费,总额达3.6亿元。专项经费的落实,为新疆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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