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7月18日电(记者沈翀)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18日武汉市物价局再次发布机场、客运码头、车站、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公共停车场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根据武汉市物价部门公布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该市大型室内或地下全封闭停车场收费为每小时2元到3元,但24小时内收费不得突破最高限额。其他等级的露天停车场白天一小时内实行计时收费,白天一小时以后和夜间实行计次收费。
武汉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可在上述等级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同时,这位负责人强调,对车辆临时进入停车场(不含城区机动车道路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停车场不得收取停车费。
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多为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停车场。其中,机场、客运码头、车站、旅游景区(点)、文化宫等属于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范围;体育馆、图书馆、会展中心、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等则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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