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7月19日消息 (记者柴安东通讯员秦幸福高广超)山东率先在全国研究出省域最大允许排污量,为制定水污染削减方案、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的奠定基础。这项居于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鲜明地标注出一条山东地表水能容纳水污染的控制“红线”,能解答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容量怎样,最大允许排污量如何,以及南水北调山东段输水干线水质能否达到Ⅲ类标准。
据了解,这项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等4家单位共同完成的《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容量及最大允许排污量研究》课题,率先在省域尺度上研究了地表水理想环境容量、环境容量和陆域最大允许排污量,居于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项目不仅建立了符合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的河流水环境容量数学模型,提出了理想环境容量、环境容量的计算程序和方法,而且求出了各水功能区综合入河指数,再由环境容量估算各种设计条件下各水功能区点源最大允许排污量,列出了点源最大允许排污量的水功能区、水体、水系、流域套地级行政区分布。为制定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省段汇水区河流污染物消减方案作了重要的基础工作。
专家介绍,我国自“七五”期间就开始在许多水域开展地表水环境容量研究。不过,尚未见到针对北方地区的地表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另外,前人成果大多数是针对着某一河段、某一河流、某一湖库的水环境容量,极少涉及整个流域,系统地开展省域尺度上全部河流的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污量研究在全国则是少见的。
为彻底解决山东省水污染问题,山东省政府陆续组织编制了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山东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中水污染总量控制规划已确定,并全面引入了容量总量控制思想,各个环境功能区、河流、水系、流域的环境容量和最大允许排污量计算成果,成为制定水污染削减方案,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重要基础。
地表水环境容量及最大允许排污量研究成果,对推进山东水环境管理思路的根本转变、指导水污染治理工作具有重大影响和现实意义,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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