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19日电(记者李晓玲)为保护野生雪莲资源,新疆林业部门决定,今后没有建立雪莲人工培育基地的雪莲产品开发企业,将不发生产许可证。
记者从此间召开的第三届雪莲论坛上了解到,新疆今后将对野生雪莲资源实施依法保护、人工培育、合理利用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要求进行雪莲产品开发的企业必须建有自己的人工培育基地,在保证人工种植雪莲药用性能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开发。
雪莲是国家一级保护物种,也是新疆特有的珍奇名贵中草药,其独特的药理作用和神奇的药用价值,使它被奉为“百草之王”“药中极品”。
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导致雪莲生长环境恶化,加上滥采乱挖,使野生雪莲资源极度锐减,以往在海拔2000米以上就随处可见的野生雪莲,如今只能在海拔3000多米以上才能找到,雪莲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新疆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新疆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朱福德说,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新疆曾先后出台过两个文件,目的是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促进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新疆不允许采挖野生雪莲。
据了解,人工种植是目前对野生雪莲的最好保护。新疆雪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海拔1800米至2000米的奇台中心农场中科院天山雪莲科普生态园中建立了近百亩雪莲试验种植繁育基地,大面积培育种植雪莲已经获得初步成功,为进一步大规模、产业化开发、利用雪莲药用资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疆雪莲保护协会会长饶峰还倡议,为了保护野生雪莲资源,应建立保护雪莲基金、加大对人工种植雪莲的扶持,使种植雪莲成为牧民致富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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