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历时一年半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正式展开。日前,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审计署等十个部门发出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近年来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顿。
社保基金治理工作从今年6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据广州市地税局统计,截至2007年,该局共组织社保费收入达1460亿元。其中2007年组织收入达331亿元,约占全省45.85%,占全国8.24%。
挪用社保基金时有发生 社保基金被称作是老百姓的“救命钱”,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弊案被曝光之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据了解,国家审计署对除上海、西藏之外的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审计中发现,截至2006年底,被违法违规动用的社保基金合计约71.35亿元。今年,国家审计署发出的2008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对于2006年度查出的社保基金问题,在审计决定要求纠正和处理的违规问题金额87.94亿元中,已纠正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金额为86.66亿元,占98.5%。
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提到,社保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挤占挪用现象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基金安全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
抽查面不少于1/3省市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以自查自纠和检查验收方式开展。其中,省级领导小组对市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面不得低于50%;部际领导小组在省级抽查基础上再抽查,抽查面不少于1/3的省市。
通知还明确,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将由同级政府偿还;对于排查出的新问题,要尽快纠正;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国社保基金披露的2007年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社保基金实现收益1129.20亿元,浮动盈利增加额324.3亿元,经营业绩1453.50亿元,经营收益率为43.19%,基金总资产市值5162亿元。
重点治理五大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
四、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受托管理资金执行投资政策,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营收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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