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中,作为市场经济最主要的主体,企业发生了哪些变化?从个体工商户到私营经济,从国有企业到国有独资公司,从合伙企业到一人公司,30年来,企业在制度上有哪些变化?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
改革找到了正确的方向 记者:改革开放30年,您认为企业发生了哪些根本性的变化?
江平:改革开放30年主要围绕着两个主轴来进行:市场经济、法治国家。这在宪法里是明确了的。而市场经济和法治在30年里的结合,最重要的我认为就是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首先是从国有企业改革开始的。当时企业主体是单一的,都是国企,因此就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建立从行为和主体两个方面开始进行:主体就是国有企业;行为就是指国家干预从计划行为改为市场调节的行为。
“国有企业改制总算划上了句点。我所谓的句点就是改革找到了正确的方向。但事业单位还未找到突破口。”
目前看来,虽然国有企业的改制找到了正确的方向,但经过了曲折的过程。
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核心的问题就是实行承包制还是股份制。前者不改变所有制,是内部管理机制的改变;股份制是所有制形态的变化,股权结构的变化。承包制一度是很红的,改革期间被寄予很大期望,很多人也因承包成名。但事实证明承包不行。股份制的成功就是公司制的成功。
国有企业向公司制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呢?要解决国有企业原有的三大弊端:产权不清、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政企不分,企业都有主管部门来管你。
产权改革才是根本的改革 记者:过去最热的名词是产权。对国企的产权不清问题,30年来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江平:产权机制改革和管理机制改革哪个优先一直有争论,现在看来,产权改革才是根本的改革。而产权改革也很简单,就是把国有资产变成国有资本。国有财产的定义太广了,人们很容易有疑问,把国有财产卖掉是不是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呢?但变成国有资本,就不一样了。资本是可以流通的。国有财产与国有资本有根本的区别:前者是财产所有权,后者是股权。
改革开放之初,国家对国有企业享有的是所有权,企业享有使用权、经营权,这导致再怎么给企业权利,企业发挥作用还是有限。因为企业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完全支配企业财产。国务院1992年7月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试图给企业充分放权,但总体看还是内部的放权。
1993年,改革开放15周年之际,12月要通过公司法。11月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15周年时,确定要建立现代企业产权机制。公司法草案曾经是这样写的:“国家享有终极所有权,企业享有法人所有权”。这较先前“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经营权”的提法是一个很大的改变。在讨论过程中,有人认为这是违反宪法的,企业享有法人所有权会不会将国家财产变为企业法人财产呢?最终,换了个说法,改成“国家享有所有权,企业享有全部法人财产权”。
记者:全部法人财产权?
江平:对。“全部法人财产权”是一个新的名词,这个名词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也用了,但“全部法人财产权”究竟是什么权利呢?这被后来认为是很不清晰的权利。新公司法修改时全改过来了,最终明确公司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作为股东享有的是股权。
就这样,经过30年不断的争论,这个权利总算搞清楚了。国家和企业,国家和企业的财产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个产权关系最终厘清了,大家统一了认识: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财产就是企业的。如今也没有人认为国有股权转让就是国有财产流失,顶多是不是低价流失。
公司制解决了产权关系,从概念上已经跟国际接轨。其中还曾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股份制必然导致股权多元化,必然会导致混合所有制,这为市场经济的多元化,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二、这个股份制是不是就是西方国家的?过去总认为,股份制单纯学西方,但现在看股份制谁都可以用,不存在姓社姓资的问题。公司和证券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了股份制,有了多元化的所有制,必然会有股票,这完全跟西方国家的一样。
不再寄希望于“能人” 记者:在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上,过去我们比较强调“能人”。弊端何在?
江平:过去是经理负责制、厂长负责制,“一长制”的弊端有三个方面:一个人来决定,而不是一个组织决定;所有的权力集中在“一长”;决策执行统一,自己决策自己执行。股份制则是“三会制”(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这跟过去的管理模式完全不一样,决策是集体,执行是经理负责制,改变了国有企业管理中很大的弊端。
但这个机制的改变也经过30年反复地争论。过去一度很欣赏国有企业或改制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上市控股公司,都很强调“能人”。但事实证明不行。三九集团的赵新先,很能干,但最后赵新先出问题了。他没有贪污一分钱,而是因为滥用权力。没有决策的程序,没有分工的程序,什么事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出的问题。
所以,国资委强调国有独资公司也要实行决策和执行的分开,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在企业内部管理模式上,过去长期争论怎么完善内部管理。事实证明,国有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只有公司化以后,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管理才可以。在这一点上,改革最后也走向了正确的道路。
政企政资都分开 记者:国有企业的第三个弊端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这个问题也很好地解决了?
江平:是的。30年来国企最大的毛病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企业都有个婆婆,一切决策都要请示。政资也不分,过去大部分是政府部门行使出资人的职责,企业完全被控制,没有独立性,一切听命于政府。政府机构改革中曾将所有有关企业的工业局都撤销,公司变成无主管部门,这个改革力度相当大。行政隶属没有了,从国资管理局到国资委的成立,政资分开也走了很大一步。
但政资分开仍有待于完善,比如国有资本上缴利润问题,改制进度等问题,还需要通过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法才能解决。
国有企业利润最开始全部上缴给国家,后来利改税,企业开始有了活力,利润也就留在了企业。但平等竞争条件下,为何国有资本不拿利润?既然实行股份制,那就要平等,实行国有资本利润缴纳。
还有改制的进度问题。目前看来,2010年完成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恐怕难以完成,主要是两个原因:一、越是中央的企业越慢,因为最后面临改革的国有企业涉及军工、国家安全等因素,难度变大。这些企业很多是下面子公司改了,上面集团没改;二是郎咸平等人的言论,使得国有企业改制承受的骂名很厉害,以致于有人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结果一是国资流失,二是下岗。
我认为,国有企业改制不等于国资流失,不等于国资必然流失,但完全可能流失,因为国有资本要流通必然要有风险。目前看,国有企业改革总的方向是正确的,现在人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也清楚了。中央也明确了继续改革的方向,应该继续完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