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苏南某地出了一桩“人鹭之争”的社会新闻,数以万计的白鹭与山民陈老汉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生态“官司”。
案由:白鹭们翩翩飞来一山农的稻田里,抢吃稻子,还“霸占”10余亩粮田,践踏庄稼,毁坏农田,还久久不肯离去。
“滋事者”白鹭成为“被告”,“受害人”稻田的主人便是“原告”。
案情背景:陈老汉田地附近大片山林,原来郁郁葱葱,植被茂密,是成千上万只各种鸟类的欢乐家园。天知道,自去年以来山林连续几次被人为烧毁,不久前的“火烧连营”,使天使白鹭族失去了家园,它们就只能来山林旁的山民稻田与人争食。
稻田的主人采用多种方法驱赶白鹭,想保住自己稻田里的谷子。然而,饿极了的白鹭一族自仗“鸟多势众”,任凭山农千方百计,百计千方,使尽招数,它们就是“屡屡来犯”,与老山农争抢着这十几亩稻田里的谷物。
万般无奈之下,这位老山民几次找到政府部门,“状告”数万“馋嘴”白鹭,要求给个说法。
白鹭是受国家保护的鸟类群体,如今却与人如此叫板较真,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也一时出不了啥好招。
翩翩白鹭,世间生灵,原栖山林,食宿无忧。如今,人引火种,烧毁巢窝,环境污染,生灵涂炭,食宿无着,求助于人给点“关照”,反倒背上“馋嘴”骂名,成了“霸占粮田”、骚扰山民的被告!
白鹭何罪之有?人与鸟不妨来一个换位思考: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毫无顾忌地任意放火烧荒,捣毁鸟巢兽穴。肆无忌惮地占山毁林,而那些靠自然大山林、大环境生存的千鸟百兽就应该群起而攻,反诉人该当何罪?
这起“人鸟官司”当然不会有什么结果,作为白鹭们当然不知道自己是国家保护鸟类,理当受到人们的爱护。它们只求有一个安稳的巢窝,给一块宁静的山林就满足也!
本案中的人、鸟稻谷之争,这白鹭何罪之有?难道不是非常清楚了吗?!
然而,我们需要的恰恰是为了鸟类和大自然的安宁和谐,作为智慧人类,不至于常常和朋友们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摩擦,应该关注自然,关注朋友,不去任意拆人家的窝,断人家的粮。尽心尽力地帮助它们保护好自然生态,营造真正属于它们的美好环境天地。否则,如果人们反其道而行之,在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道上越走越远,就会形成罪孽深重的可怕后果。到那时,何止是白鹭与人争抢稻谷的“游戏规则”,恐怕将出现百兽、百鸟和人类共同面对死亡的宣判!
换言之,人类应该象珍爱自己一样,珍爱自然,珍爱环境,珍爱动物,努力减少那些人鸟、人兽之争,让地球村里的生态、生活更加和睦些,更加和谐些!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