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视窗>>图片>>社会图片>>文章正文郑州连日大雨致市区多处路面塌陷(组图)文章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更新时间:2008-7-21 13:46:33相关标签:铁路,郑州,路面塌陷
中原路秦岭路交叉口路面发生大面积塌陷商报记者 程实/摄
大坑影响生意,小店搬家商报记者 邓万里/摄
路中间出现个近50平方米的大坑商报记者 程实/摄
连日大雨,郑州市区多处路面塌陷,“坑”住不少行人和车辆。商报汇总市民“揭发”的部分道路塌方和坑洼路段,给您提个醒,出门的时候当心被“坑”。
-商报记者 宋晓珊 何彦波 丁亚菲 李肖肖 邢军 望开源 实习生 庞龙锋 陈凤玲
- 又见道路塌方
红绿灯下出现大坑
地点: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红绿灯南侧
昨天上午10时,郑州市秦岭路与中原路交叉口红绿灯南侧,出现一个2米深、面积近50平方米的大坑。
在大坑东侧1米处有个已被掀开盖的窨井,井内侧有12个圆孔。秦岭路附近旮旯村50岁的村民苏先生称,窨井内的积水从这些孔内渗到土内,泥土吸水后疏松、下沉、断裂,导致路面塌陷。
记者在现场看到,秦岭路人行道上已经出现褶皱上翻的情况,东侧的路灯也有所松动。除此之外,附近中原路一社区72号院居民楼的围墙底部也出现一条5米长、11厘米宽的裂缝。
七日内门前塌两次 小店搬家
地点:化工路与瑞达路交叉口西400米路南
17日夜,一场大雨过后,小妍电脑店门前的马路再次形成一个1米多深的大坑。
这个店位于化工路与瑞达路交叉口向西约400米路南。此前,经历两场大雨过后,13日夜,店门前的路面曾出现了一个长约8米、宽约2米的长方形大坑,最深的地方有6米。
附近居民胡先生说,13日上午,负责化工路施工的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用铲车运来土,填住了大坑。
昨日早晨,胡先生发现填充泥土的地方又塌方了,这次的塌方深约1米,面积和上次差不多,脚踩上去,感觉下面软软的。
上午10时许,一位市民抱着电脑到小妍电脑店维修,看见大坑,这位市民就抱着电脑去另一家维修店了。
上午10时30分许,店主顾先生在家人的帮助下,把电脑店搬到邻近一家闲置的门店。
家属楼前塌了个“黑洞”
地点:建新街14号楼前
昨日上午9时许,郑州市建新街14号楼前道路上拉起了警戒线,一辆装满石子的防汛抢险车停在路边。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巡防队几名队员来回走动着,正在看管一个地下黑洞,洞深近3米,长、宽均约4米。
透过洞口,能清楚地看到洞里稀松的泥土和积水,还有断成两截的雨污水管道。一个“小瀑布”正在往洞里灌水,因为被天然气管道挡住了,不能看出“小瀑布”是从哪儿往下流的。
五里堡办事处巡防队员说,黑洞是17日晚上8时许他们巡逻时发现的,“当时洞还比较小,上边下雨,下边漏水,越冲越大了。”
担心雨越下越大,造成更严重的塌方,当晚,3辆市政抢险车用水泥填实了断裂管道,“还有一处管道在漏水,目前正在寻找。”
- 频频塌方啥原因
地下管网老化是主因
在连绵的雨天里,道路塌方成了郑州一道道脆弱的“伤口”。
郑州二七区市政局立刻办的工作人员,一周内已经去过至少5个道路塌方现场抢险了。前日晚上10时许,天一直在下雨,但他们一直在建新街14号楼前守到了凌晨。
像建新街这种因管道老化造成的路面塌方,二七区市政局立刻办的李主任已经见了不少,“道路塌方主要有三种原因:管网老化、道路质量不好、地下有人防工程,主要还是地下管网的各种问题。”
李主任关于道路塌方原因的说法,得到了多次去过抢险现场,并对道路塌方了解颇多的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一负责人证实。
据该负责人回忆,本周内,他们接到市民反映的道路塌方信息就有不少,共涉及20多条道路,“属于我们责任的只有两处,都是窨井渗水造成的塌方。这两天降雨强度大,窨井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一旦饱和就往外渗水。渗水时间一长,路面就塌陷了。”
对于塌方的主因——地下管网老化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这些管网问题可以细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管网更新改造时,一些临时组建的施工队伍对道路回填不实,积水或重物一压,就会造成道路塌陷。此外,管网对接点需要一个养护期,一些施工队伍为了赶工期匆忙完工,会造成管网对接不牢,承重小。”
除此之外,一些小区、企业、单位自己铺设的管道,因为没有具体规划和及时更换、维修管网,常会导致管网老化后断裂、沉陷,“管网老化,通常都是先漏水,渗水时间长了,道路就往下陷了。”
曾经被“坑”的郑州市民戚先生感慨道:“还是施工单位缺乏责任心,如果他们施工时多为市民想想,施工质量就不会这么差,也不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强降雨冲刷路基
道路塌方除了以上原因,接连不断的强降雨也是原因之一。该负责人表示,道路排水主要依赖路面吸收和管网排水两种途径。连日来的降雨已导致路面吸水饱和,给管网带来了很大的排水压力,“就像500米的管道,装了600米的水,它容纳不了,肯定会往外渗。渗水达到一定程度,土被冲走,必然会造成塌方。”
该负责人称,管网埋在地下,很难随时监控,他们都是在路面塌陷后才发现渗水、断裂等情形。因此,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做好规划,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网改造。
- 这些问题还得慢慢解决
还有600公里老管道要改造
据郑州市市政部门介绍,目前,郑州市区地下管网类别很多,有自来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网,许多管网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铺设的,不少管道已老化,急需改造。
据郑州市自来水公司一工作人员介绍,仅自来水管道就有600公里需要改造。
他说,每年自来水管道渗水、爆裂的现象都很常见,不分冬夏。“这些老化的管道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铺设的,很容易出毛病。”
老化的管道带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管径变小,从外面看是直径800毫米的管道,可实际上由于常年杂物积累,内径可能只有700毫米,甚至更小。内径难以准确测量,会影响自来水公司确定供水水压。把水压调得太小,夏天用水高峰时高层住户就可能用不上水;水压调得太大,管壁承压过大,很容易引起管道爆裂。
600公里的老管网,都要随着市政道路改造进行,“今年要修10条精品道路,我们也在同步更新管网,铺设新材质的球墨铸铁管道。等这600公里管道改造完成后,渗水、爆裂的情况就很少会出现了,道路塌方就会少了。”
- 被“坑”了咋讨说法
因路面塌陷致伤 受害人可索赔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苏律师说,路面塌陷造成行人受伤是典型的人工构筑物侵权责任案件。应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苏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补充规定称,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构筑物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者、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设计存缺陷 相关单位连带担责
根据以上条款,路面塌陷造成行人受伤的,如果行人想索赔,要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应当具备行为违法性的要件。根据司法解释,违法性表现在:第一种情况是维护或者管理缺陷,存在这种缺陷的,道路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比如道路在施工当中未及时填平,或者道路施工未结束,施工单位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结果导致意外发生,施工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是施工完毕后,部分设施在使用中遭到破坏,比如相关部门在下面埋设管道且疏忽了管理维护,造成公民人身财产损失,道路管养单位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人工构筑物的设计和施工存在缺陷,这种缺陷称为设置缺陷,由此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者或者施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苏律师称,如果造成路面塌方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路基软、地质差,淤泥又深又厚,雨季来临使地下淤泥产生流动,这实际就是设置缺陷,而不是管理缺陷。这个时候就需要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者或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受害人只负责证明自己无过错
其次,还必须具备损害事实,且损害事实与设置缺陷或者管理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包括人身损害的事实,也包括财产损害的事实,如果人身损害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后果,也可以请求侵权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再次,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受害人在诉讼中只需证明存在损害事实且自己没有过错即可。如果人工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认为自己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须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如果其不能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即可认定其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 看看建设部门啥态度
易积水处要设警示牌
商报讯 (记者 高云) 以后,对于一遇大雨就被淹的区域,没有啥防范措施,至少也要插个警示牌提醒大家注意。
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省建设厅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危旧房屋、校舍、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等处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容易被淹的路段成为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的重点之一。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及时对易受洪水侵袭和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梁、隧道、低洼易积水地区和其他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或设置警示标牌。
通知还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完善排水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各类排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公共交通、供气等安全度汛的生产调度预案都要得到落实,防止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