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民进党执政时期备受争议的“中选会组织法”,台当局“行政院”日前已完成草案审查,将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大法官释宪”认为以政党比例产生委员“违宪”,草案规定未来委员不再依政党比例,“行政院”提名后,经“立法院”同意,再由“总统”任命。
“中选会”目前是依“组织规程”设立而非“组织法”,外界批为“黑机关”,法制化后委员改为9至11人,任期采交错原则,5人任期两年,6人任期四年,以利选务经验传承。另外,“中选会”除主委外,将增设副主委一人,秘书长未来将改为主任秘书。
“中选会”组织法共14条,第五条明定“中选会”委员应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超出党派,因此,被提名的委员,同一政党不得超出三分之一。主委、副主委为专任,其余皆为无给职的委员。每个月开会一次,其员额、官职等皆由“中选会”授权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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