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31日,在王府井大街一家外汇黄金珠宝店前,人们排队购买商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出的关于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将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不再发行外汇券。已发行流通的外汇券仍照常继续使用。 刘卫兵 摄 新华社发 |
来源:南都周刊
西安人陈朗用洪亮的声音回顾上世纪80年代的大好年华,那时他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拥有一份让当时大部分人艳羡的工作——西安中旅的一名导游,月薪四十几元,而且专门对口海外游客。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身为海外旅游团的导游,意味着有更多机会出入普通人无法涉足的场所,包括涉外酒店、友谊商店、免税店这些特殊场所,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更让陈朗骄傲的是,外国游客会给导游数目不小的小费,而且给的不是人民币,而是一般人接触不到的外汇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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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百元外汇券对于当时的老百姓来说,可是个了不得的数字。外汇券的面额有100元、50元、10元、5元、1元、5角、1角7种,与人民币等值。但是由于在当时社会物资供应相当匮乏的情况下,使用外汇券可以购买一些用人民币买不到的紧缺商品,如彩电、冰箱等“高级货”,而且外汇券只有极少数人才有资格持有,没有一定的关系和渠道,一般人很难弄到手。这种特定的历史因素导致了同等面值的外汇券其实际价值远高于人民币。
一开始从客人那里拿到小费,陈朗并没有想到要拿去卖掉。而是去友谊商店或免税店这些地方给家里或亲戚朋友添置些大件物品,偶尔也在工作之余和同事们去涉外酒店里的酒吧消费,那里有外头买不到的青岛啤酒,只能用外汇券才能买到。
后来,手头的外汇券累积得多了,陈朗也开始尝试着拿到黑市上去炒卖。在陈朗的记忆中,炒卖外汇券最盛行的时候是80年代末,倒卖外汇券的“黄牛”一般都集中在友谊商店、免税店门口,手拿小纸牌,见人便问要不要买外汇券,形成当时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外汇券的行情也一路走俏,黑市的兑换价格往往高出同等面值人民币20%以上。陈朗记得自己第一次卖掉的外汇券金额是1000元,转手便赚得200元人民币。
20世纪90年代初是“黄牛”们的幸福时光。由于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迈出国门,外汇需求日渐旺盛,但当时个人换汇不仅指定银行、额度有限,而且手续繁琐,作为非正规外汇交易的一部分,“黄牛”们的生意异常火爆。尤其是那些有亲戚在中国银行工作的人,可轻易获取外汇券兑换行情,干起倒卖来更是如鱼得水。当时外汇券价格炒到最高时,与人民币的比率达到1:2,也就是说一块钱外汇券相当于两块钱人民币之多。
看准了倒卖的高额利润,陈朗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在导游行业,有不少人在贩卖外汇券,但一般都是小打小闹。陈朗开始有意识地从同行们那里收集外汇券,再拿到黑市上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其中的利润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独得,同行们都很清楚倒卖的高利润,因此收购价格也不会太低。但即便是这样,一个月做下来,陈朗的收入高达三五千元人民币,成为当时圈内小有名气的“倒爷”。
据陈朗回忆,当时国家是有文件规定外汇券不得私自买卖,但是在高额利润面前,铤而走险的人依然不少。其中炒卖外汇券最多的人是那些劳务输出的进出口人员。这些人来回进出国内外,将所持外币换成外汇券,然后再卖到黑市赚取点差。另一种方式是以货贸易,具体操作是先用外汇券去免税店买台电视或其它紧俏物品,然后拿到外面按市场价卖掉。例如说,一辆在免税店售价1150美金的摩托车,在外头的市场售价高达一万多人民币。当时美金和人民币的比率是1:3.6,这就是说,拿美金1150元或者用外汇券4140元(1150乘以3.6),就可以买到外头需花费1万多元人民币的摩托车,利润之大可想而知。
“黄牛”们的暴利时代很快就结束了。1994年岁末,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所有外汇券将于1995年元月停止使用,持有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按比价兑换成人民币。陈朗也放弃了外汇券倒卖生意,洗脚上岸转做其它买卖了。
在陈朗的记忆中,炒卖外汇券最盛行的时候是80年代末,倒卖外汇券的“黄牛”一般都集中在友谊商店、免税店门口,手拿小纸牌,见人便问要不要买外汇券,形成当时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外汇券的行情也一路走俏,黑市的兑换价格往往高出同等面值人民币20%以上。陈朗记得自己第一次卖掉的外汇券金额是1000元,转手便赚得200元人民币。
外汇券大事记
1979年 国务院颁发98号文件,确定发行外汇券。
1980年4月 中国银行开始发行外汇券。
1989年12月 为加强管理,避免外汇投机,中国银行规定,持有外汇券的个人或机构,只能凭有关证明,按一定比例兑回外汇。
1993年12月28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宣布停止发行外汇券,已发行流通的外汇券,可继续使用,逐步兑回。
1994年11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公告,规定“从1995年1月1日起,外汇兑换券停止在市场上流通。外汇兑换券持有者可以到各指定银行兑换,外汇兑换期截止到1995年1月1日以后只能到中国银行兑换;中国银行兑换期截止到1995年6月30日”。
1995年1月1日起 外汇券在市面上停止流通,由中国银行回收。
1996年5月13日 中国银行又发布公告,将中国银行收兑外汇兑换券的日期延长到1996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起 中国银行各机构停止兑换外汇券。至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达15年之久的外汇兑换券全部退出流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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