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宁亚彬、张秋恒记者马朝丽)施工工地不设围挡,没有警示标志;沙石车、拉煤车、垃圾车没有密闭设施,随处遗洒……今后,这些影响市容卫生的现象,将在邢台市得到有效解决。近日,该市城管局抽调30名执法人员,组建了一支专门整治施工工地管理不规范和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的联合监察队。
据了解,联合监察队除对施工工地管理和影响市区环境卫生的散装货运车辆遗洒、垃圾乱倒、车辆带泥及无证清运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监察和管理外,还承担着查处破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行为。
据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工地管理的范围是指凡在市区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工前,这些单位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工地污染清扫处置计划,办理《城区环境卫生许可证》,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施工工地四周必须设置1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堆放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要有防扬尘措施。施工工地还必须设置达标的过渡路,有排水、车辆清洗和轻轨钢制作的合格防污地排等设施,并在工地出入口处设专人对车辆和过渡路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以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车辆出入不带泥尘。
对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是指在市区(含环城路)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产经营性垃圾、工程沙石、煤炭等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统一安装密闭式加盖装置或专用密闭苫布装置。
为从源头上整治建筑垃圾,规范清运市场,他们对建筑垃圾清运实行核准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垃圾运输单位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必须到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办理准运手续。在市区从事其它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理准运手续。
此外,市城管局还将联合建设、交管、规划等相关单位实行综合执法,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现象和行为,竭力为市民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