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2日电 陈水扁被拉法叶案被告雷学明等人控告诽谤案,昨天扁出庭时辩称,拉法叶案一定有人拿回扣,他并没有指名道姓指雷学明等人收回扣,却仍被告,岂有天理可言。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辩称:“拉法叶舰的佣金回扣折合台币一百五十亿元,很有得分了,绝不是郭力恒可以独吞!”他强调:“我没有指名道姓,我的谈话重点是这个案子必须要好好的查。
”陈水扁强调他“有所本”,依据“监察院”的报告、“海总”的调查报告及检察官的起诉书,质疑一定还有共犯。
雷学明辩护律师徐履冰则指出,不管是陈水扁所称的检察官起诉书或“监察院”调查报告,都没有指证雷学明等人收取佣金回扣。
雷学明等五人因涉及拉法叶舰采购案,七年多前被检方起诉,目前仍在台北地院审理中。民进党“立委”赖清德、前“立委”徐国勇及陈水扁分别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底到十二月一日,以举行记者会或接受电视台专访方式,质疑雷学明等人收取佣金回扣;雷学明等人认为指控不实,向法院起诉。
台北地院六月十六日开庭传讯陈水扁出庭,但陈水扁请假未到庭,却未叙明理由,法官曾正龙当时表示下次开庭陈水扁若不到庭就拘提,陈水扁昨天终于准时出庭。
因此,庭讯一开始,法官就要陈水扁说明六月十六日未出庭的理由。陈水扁回答:“当天要和一位非常重要的人士见面,非常机密,不得不请假。”由于“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突将案卷资料列为绝对机密,而被法院指摘他藉机密之名逃避案件的进行,因此旁听民众及记者都笑出声来。
陈水扁也说:“由于事涉机密与敏感,所以不便与辩护律师说明。”法官问:“今天是否可以说明该行程的内容?”陈水扁仍回答:“今天还是不方便。”法官终于说:“你这样说,我不强求你,但法院会参酌。”
法官最后谕令陈水扁,必须在下次庭讯时提出六月十六日“因有行程”未能到庭的证明。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