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班长杨某带领工人施工时,指令工人刘某违章高空抛掷钢管,结果将地面一名工人砸死。近日,宣武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杨某和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34岁的杨某是张家界市桑植县成升建筑公司架子工班长。
去年11月23日中午,杨某带领工人在宣武区马连道东街2号一工地施工,在拆除外电梯防护架子的过程中,他指令工人刘某等人违章从第7层将拆除的钢管抛掷到地面。当日下午2时许,刘某抛掷的一根钢管击中了在地面负责警戒线看护的工人头部,造成该工人当场死亡。当日,杨某和刘某被传唤归案。(记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