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7月22日电记者阎志江贵州省司法厅今天给全省10个劳教所授牌强制隔离戒毒所,此举标志着贵州省劳教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正式启动。
贵州劳教系统是1992年开始收容戒毒劳教人员的。16年来,共收容、管理、教育、治疗了近19万名涉毒人员,并在管理、教育、治疗的实践中,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建设了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10个收容场所。
这些戒毒场所按照“建设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教育学校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和巩固社会化”的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戒毒效果,挽救了一大批吸毒人员。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吸毒人员强制戒毒模式作了重大调整,取消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由原先强调的对吸毒人员惩罚变为治疗为主。
为适应这一法律的实施,贵州省禁毒委决定将具备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强制戒毒所和司法劳教戒毒所,更名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名称依然保留,平稳过渡。
贵州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司法厅厅长刘伟要求,对今后收戒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各劳教场所要严格区别对待,区别管理,依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脱毒和心理治疗,实施道德和法制教育,开展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