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保险柜偷得15万元却不敢花
早报讯 (记者颜剑虹)公司财务保安措施薄弱,担任统计员的小萍(化名)用一块塑料垫板就打开了老板的办公室,先后3次从保险柜里窃走了15万元。案发后老板报警,她才悔不当初,得手的钱财不敢花,但又不愿向公安机关自首。
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她最后竟躲在宿舍里将其中1万元钱撕毁并冲进马桶。然而在销毁钞票当天,她就被警察抓获归案。
好奇心驱使打开保险柜
小萍是厦门一家公司的统计员,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近5年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小萍经常去老板的办公室。不经意间,她看到老板的抽屉里经常放着一串钥匙,此外,她还发现老板的办公室里有一个保险柜。这是哪里的钥匙?保险柜里又有什么?小萍很好奇。
今年2月底的一天,老板出差了。当天临下班的时候,小萍走过老板的办公室时,便产生了进入看一看的念头。公司的门安装的是旋转门把锁,从屋里将锁扣一按然后把门关上就算锁住了,老板的办公室也不例外。但是这种锁并不保险,小萍常看到同事不小心把房门钥匙误锁在房间里,只要用塑料垫板插进门缝,很容易就可以把锁打开。她见四下没人,也同样用塑料垫板悄悄地撬开了老板的办公室门。
进屋后,小萍很快就从老板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常看到的那串钥匙,并用这些钥匙打开了办公室里的其他抽屉,而保险柜的钥匙就摆在其中的一个抽屉里。保险柜有密码装置,小萍心想估计是打不开,但她还是拿着钥匙试着开了一下保险柜,不料居然将它打开了,原来老板根本没有设密码,而柜子里则放着3万元现金,小萍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
来不及多想,小萍将这3万元钱从保险柜里拿了出来,然后将保险柜又重新锁了起来,随后离开公司,并把钱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接二连三“拿”走15万元
之后的日子里,小萍仍然像平时一样到公司上班。而老板出差回来以后,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的反应,这让小萍暗自庆幸,同时也让她萌生了再次作案的想法。
半个月后,小萍用相同的方法打开了老板办公室的保险柜,这回柜子里放着12万元现金,她只拿出了6万元,并在第二天将钱款存入了银行卡。但是,另一半留在保险柜里的6万元钱,却一直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三天之后,小萍按捺不住,第三次打开了老板的保险柜。剩下的6捆6万元钱,有一捆的橡皮筋断掉了,于是小萍将扎好的5捆,也就是5万元存进了银行卡,散掉的1万元则带回了宿舍。怕东窗事发撕钞票冲进马桶
两天之后,老板发现保险柜被盗并报了警,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忐忑不安的小萍开始后悔自己做过的事。但是她没有勇气向公安机关自首,而到手的那些钱她也不敢花,小萍说,虽然她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在上班,其实心里早已是一团糟,并隐隐感觉自己迟早会出事。
当晚,小萍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第二天早上,她索性把放在家里的那1万元钱撕个精光,然后把碎片倒进抽水马桶冲走,然后若无其事地去上班。但是当天还没到下班时间,她就被警察带走了。
至于小萍从公司保险柜里拿走的15万元钱,除了被她冲进马桶的1万元,其余14万元都在银行里,其实她1分钱也没花。关于为什么要偷这些钱,小萍说自己也没有想过,只觉得钱来得好快,蛮激动人心的,后来老板说钱没了的时候,她觉得好像突然像醒过来一样,觉得那些钱好重。
今年3月底,湖里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小萍执行逮捕,并于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律师说法撕毁人民币最高罚1万
本案中的小萍除了盗窃了公司15万元的财物,还撕毁了1万元的人民币并冲进马桶。对此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表示,除偷盗钱财将受法律制裁外,故意损坏人民币,无论面额大小,也一律要受到相关制裁。
邓律师介绍说,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这一制裁处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属于法律范畴,因此检察院并没有就此对小萍进行起诉。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