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宛尼)今年1~5月我国机械工业总产值累计35.347亿元,同比增长29.2%。然而,该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在全国各行业中偏低,企业劳动标准、定额标准与机械工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形成反差。近日,中国机冶建材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国机械工业系统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加快推进机械系统企业和机械产业集群地区组建工会的基础上,就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收入水平等进行平等协商,形成企业和职工共同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
机械装备工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产业,中国机械工业已成为世界第四大装备制造生产国,国内装备80%以上为国产设备。当前我国机械行业从业人员达1213.49万人,非国有身份职工占9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与劳动者对话和利益协调机制平台,实现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同步合理增长,有助于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才能,提升机械装备企业竞争力。指导意见要求,机械系统的企业和产业集群地区的机械行业应每年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集体协商。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水平及有关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从机械行业实际出发要求生产经营不正常、效益较差的企业应重点协商工资支付办法、基本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社保金的缴纳、工资清欠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股份制企业应重点协商股息红利与职工工资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本、技术、管理分配的关系,确保职工合理的劳动报酬。国有企业转改制过程中,应就职工分流安置、转岗或重新分配工作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协商。
指导意见希望机械系统各级工会、行业协会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数据,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据悉,这是我国机械行业第一部系统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