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的拉萨夜晚,高大宏伟的布达拉宫古建筑,在十几盏巨大灯光的照耀下更显壮观而神奇。新改建的布达拉宫广场,乐声阵阵,喷泉迭起,各色灯光巧妙地把草坪、绿树、垂柳装点得似人间仙境,让游客和市民们游乐其中,流连忘返。中新社发周波 摄
中新网7月23日电 香港《大公报》7月23日发表评论文章说,许多事实证明,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是“藏独”势力组织的,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国会迅速通过“在拉萨设总领事馆”的议案,这能是一个偶然吗?对于这样一个带有明显不良动机的议案,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让其得逞。
文章摘录如下:
6月底,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拨款500万美元,要求国务院在中国拉萨建立领事馆的议案。这两项议案的通过既是在美国的“藏独”组织全力推动的结果,也显示美国国会有意藉西藏问题对中国施压、干涉中国内政。在这项国会议案的背后,海外支持“藏独”组织的活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按国际惯例,设立领事馆通常是两国政府之间的事,双方外交部门按照对等互惠的原则,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后,才可相互开设领事馆。可是我们看到美国在没有和中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通过所谓“在拉萨设总领事馆”的议案。这显然违背了对等原则,不但是对中国的不尊重,也是明显轻蔑中国主权的行为。虽然美国拿出了所谓的“极具诱惑力的”“互惠”条件:美国同意中国在美国任何地方增设领事馆。但这样的“互惠”显然极大的伤害了中国。
建领事馆不但要按照对等互惠的原则,一般还要满足三个要求:扩大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有利于促进两国的文化交流,或为本国侨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现在中国在美国纽约、洛杉矶、旧金山、休士敦和芝加哥设立了五个领事馆,而美国在华则有上海、广州、成都、沈阳和武汉五个领事馆,无一不是遵循着这些要求而设立。就拿中国的上海、成都和美国的纽约、旧金山来说: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为中国内地最大的金融中心;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也是美国最大的金融中心城市。成都是国务院确定的西南地区科技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交通枢纽和通讯枢纽;旧金山,原来就是中国移民的聚居地,这座城市位于美国的西海岸,与中国港口的贸易往来频繁,旧金山是美国华人最多的城市之一。在这些城市互设领事馆,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可是在西藏,我们并没有看到这方面的作用。在美国国会通过要求在拉萨建立领事馆的议案后,“国际支持西藏运动”的发言人称,美国在拉萨设立领事馆,既可保护美国人在当地旅行的利益和安全,还能改善美国从西藏各地获得信息的质量。这显然是在为美国政府在西藏安插“据点”寻找借口。这样的借口显然是那么苍白无力。没有领事业务,却硬要设领事馆,这不由得人们怀疑美国国会的动机究竟何在。
但是想通过设立领事机构,借助领事有一定的外交豁免权来分裂一个国家,或为分裂势力提供便利,恐怕是哪一个国家都不允许的。在这方面,并不是空穴来风。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就由中央情报局出面,怂恿和帮助达赖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分裂不成又帮助达赖逃出中国,至今美国一些组织仍然帮助“藏独”。
许多事实证明,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是“藏独”势力组织的,事件发生后不久,美国国会迅速通过“在拉萨设总领事馆”的议案,这能是一个偶然吗?对于这样一个带有明显不良动机的议案,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让其得逞。(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