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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受审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实习生肖世阳)“就因为和我母亲闹了点家庭纠纷,我就被抓了。”42岁的昌平区人王建新在法庭上说。但是,他所说的家庭纠纷,按检方指控,竟是拿打狗的鞭子殴打母亲,致使母亲受轻伤。今天上午,王建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王建新的母亲已经67岁,老人家来到法庭后,对记者的采访很不满意。在她看来,这是自己的家庭纠纷,如果媒体的报道对儿子造成影响,是她所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在法庭上,王建新的态度一度使母子俩又对立起来。王建新在法庭上不承认打伤了母亲,他说:“因为家庭财产分割问题,我到父母家把电视摔了,然后父母和我玩命。我母亲咬我,还用砖头拍我,我才用打狗的鞭子抽了母亲一下。鞭子是打在腿上,我母亲是伤在胳膊上,我不清楚她的伤是怎么弄的。”老人则解释说,王建新把她摁在院子里的水池边,踢了好几下,还用鞭子抽了两下。
虽然儿子不承认打伤了自己,但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仍然为儿子求情。她说:“他们两口子不挣钱,孩子刚上大一,一年学费加生活费要花两万多,生活也不容易,要不也不会老向我要钱。虽然他打了我,但我不记恨他,我要求法院轻判。”听到母亲这样说,王建新低下了头,不停地用手揉眼睛,他对法官说:“我错了,我认罪,以后我再也不要分财产了。”
法官宣布休庭后,王建新被特许走到母亲身边,他说:“妈,你身上的伤好了吗?我错了,以后我会孝敬你的。”老人也再次向法官求情说:“谁叫他是我儿子呢,能不判就别判了,或者监外执行也可以。”但是,据法官介绍,王建新在法庭上没有悔罪表现,他把母亲摁地上拳打脚踢,还说只是抽了一鞭子,这样的态度很难让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文并图 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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