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酒吧消费后不给钱,还摸女老板臀部调戏,被女老板喊来男友和弟弟在大街上追砍致死。女老板已于2006年判刑,其弟弟潜逃三年后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据昨日法庭调查,2005年1月13日晚8时左右,被害人邵某某、曹军某、曹德某三人到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迎新路旺角酒吧喝酒,结账时赖账不给钱,酒吧女老板何燕辉上前要钱,谁知三名男子不仅不给钱,邵某某还顺势摸了何燕辉的臀部。
何燕辉又羞又怒,其男朋友肖坤书闻讯赶来,二人与邵某某、曹军某、曹德某在酒吧发生冲突,肖坤书挨了几拳,手机也被抢走了,何燕辉马上给名为雷振洪的朋友打电话,邵某某三男子见状迅速逃跑。
何燕辉又打电话给正在外面吃饭的弟弟何松林,何松林闻讯赶来与姐姐一同追赶邵某某等人。追赶到云新路口,肖坤书等人骑车撞向邵某某,雷振洪、何松林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西瓜刀和匕首围过来对着邵某某腹部猛刺,并对曹军某、曹德某拳打脚踢,并拿刀刺二人的腹部,事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邵某某系锐器作用于左腹部,造成肝脏及腹主动脉破裂,当场死亡,曹军某重伤,曹德某轻伤。
看到邵某某三个人都倒在地上不动了,何燕辉喊肖坤书等人快跑,第二天,何燕辉和何松林便躲回湖南湘潭的老家,肖坤书和雷振洪则四处躲藏。2006年,何燕辉和肖坤书、雷振洪三人均被抓获并判刑,何燕辉获刑10年,肖坤书15年,雷振洪被判无期徒刑。
2008年2月23日,何松林在湖南省湘潭老家被抓,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何松林,并指他是本案主犯。何松林称只捅了一个人,公诉机关说何松林之前几次供述都说捅了三个,何松林昨日在庭上说自己在湖南时受到逼供、诱供,“警察把写好的供述书要我签名,我因为害怕就签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陈球)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