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透露,为了加强校舍建设工程质量,省教育厅、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校舍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如果一旦查出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据介绍,检查范围是2007年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范围,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50万元以上的新建校舍。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结合本次检查,对存在工程质量和隐患的工程项目,要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按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录和公示。(记者屈建成通讯员 梁炜 实习生 王小倩)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