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票1岁女婴后还索要赎金
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晨报记者李晓明 通讯员胡瑜报道 今年2月,本市罗秀新村发生一起绑架女婴案,仅14个月大的女婴被撕票后,凶手还向其家人索要3万元赎金。日前,上海市一中院判处凶手死刑,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2007年7月,年仅21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唐顺红从山东来沪打工,在龙川路某酒店做帮厨,3个月后辞职。此后一直没有工作。2007年底,他打算回老家过春节,苦于囊中羞涩,竟然动念绑架一名幼儿勒索赎金。
他想起了酒店厨师小刘曾经说过女儿即将来沪,且小刘的经济比较宽裕。2008年1月某日晚,他来到小刘家中,向其岳母谎称受刘之托拿充电器,以观察刘家的环境。几天后,他买好了弹簧刀、手套等犯罪工具,还偷窃了以前同事的一张银行卡,骗取了密码,准备汇赎金用。
今年2月2日晚上7时许,唐顺红带着上述工具窜至小刘家,蒙面持刀向小刘的岳母索要财物遭拒绝后,即用铁管击伤了她的头部,并绑走了女婴。但在逃跑过程中,怀里的女婴突然大声哭泣,他怕被人发现,残忍地将其杀害。次日9时许,唐顺红使用他人手机,打电话给小刘勒索3万元赎金。当天下午,唐顺红在其回暂住处途中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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