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薇 沃林婀娜 通讯员 张艳丽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一份分析报告中称,为稳定国内消费需求,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
无独有偶。几天前,国内各界人士,包括学者、企业家以及网友纷纷发声,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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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但河南省地税局一负责人认为,个税起征点近期调整的可能性不大。要想从根本上实现民富,最好能提高居民的整体收入。
■ 新闻背景
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上调个税起征点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分析报告表示,为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作为官方机构的人大财经委,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个中原因,引人猜测。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CPI增幅高达7.9%,全国上半年税收收入仍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0.5%,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135亿元,同比增长27.3%。百姓财力吃紧,今年3月才上调至2000元个税起征点饱受诟病,再次调高个税起征点的声音在民间时常出现。
前段时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支持将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元,“2000元的起征点确实太低,只要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个税起征点调到5000元,国家财政收入并不减少太多。”
早在今年3月,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就透露,他准备向大会提交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5000元,“物价上涨幅度远大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幅度,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明显偏低。”
■ 市民声音
个税起征点应调至5000元
个人所得税,在国外常被称为“罗宾汉税种”,国家通过税收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在国内,由于起征点被定在2000元,使这个本应针对“富人”征收的税种,变相成了大部分人皆交的税种。
“如果月收入2000元能算‘富人’的话,那意味着‘富人’将可能在郑州只能租很差的房子,或是跟父母住在一起,有了病只好在小诊所看,2000元在郑州仅能维持基本温饱。”在郑州一家通讯公司做主管的李岩说。
月收入3000多元的李岩,每个月还要交纳75元的个税,但他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富”。由于妻子工资只有1000元,李岩还要照顾几乎没有收入的父母,除去租房子、吃饭等必需的开支,剩下的钱李岩根本不敢乱花,父母年龄大看病很花钱,孩子还在上学,花费也比较大。
“我赞同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我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交纳个税,真是很吃力。”李岩希望个税起征点能提高,“越高越好”。在昨日的采访中,和李岩一样都赞成起征点调高的郑州市民不在少数。
■ 调查
受访市民八成认为现在的起征点太低
对于起征点究竟多少最合适,每个市民心中都有一本账。
“现在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太低了,也就是大部分工薪族都要交税,这样贫富差距会拉大。我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大大高于平均工资水平,否则交税的仍是大部分中等收入者。”在一大型网站论坛上,很多网友称,提高起征点的理由是“均贫富”。
对此,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魏杰提出了“起征点调为5000元”的建议,不少网友跟帖说:“以现在的物价来说,起征点最低也该在5000元。”
而在郑州,在接受采访的市民中,八成以上的人认为,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太低,4000~5000元是一个合适的起征区间。
■ 猜想
起征点调到5000元离我们还有多远
2007年底,当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时,很多市民都对上调的幅度不满意。从当时商报的调查结果看,多数郑州市民认为,个税起征点放在4000元以上比较合适。而北京、上海等消费较高的城市的市民,更希望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以上。
但当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透露,据测算,再次调整个税起征点,可能会在两年后。但即使2010年调整个税起征点,也不会达到5000元,3000元更符合实际。
但半年过后,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的呼声早已被调至5000元甚至8000元的声音淹没。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在接受采访时认为,8000元应该是合理的起征点。
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称,虽然网友的呼声很高,知名大学的教授也提出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5000元,但他认为,如果不能获得全国人大的通过,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只能是设想。
■ 建议
个税征收 地区间应有差异
在郑州一家酒类企业工作的孙先生“痛陈”自己的“悲哀”:“3月份领取佣金3500元,个人所得税交了100多元,倘若3月份收入是零的话,又没有生活补贴,日子怎么过?”
也有部分市民提出,因为每个省的消费水平不一样,所以全国的征税标准不宜统一。网友“小文子”说:“以上海的消费水平,起征点起码要5000~8000元,应以各地的实际情况定量。”
关于按地区消费水平不同来定个税起征点,网友“一笑而过”的方案是:“上海、北京、深圳等10大城市可以考虑定8000元到1万元,西北地区可以考虑定3000元。”
起征点应随CPI增长适时调整
受个税起征点调整影响最大的就是工薪阶层。除了通胀压力以外,通胀结构方面也对中低收入阶层极为不利。
助推CPI快速上行的主要动力来自大米、肉禽蛋等农产品,而这些生活必需品与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休戚相关。在通胀压力严重威胁到生活质量提升时,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降低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水平,缓解通胀压力带来的实际收入减少均有正面效应。
“只有将个税起征点与居民收入变化、通胀率等因素挂钩,按照消费者物价指数的涨落,确定应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或额度,实现个税起征点适时调整,才能真正实现税负公平。”一网友称。
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根本
“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缓解生活压力,这是有好处的。”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说,调高个税起征点,能增加工薪阶层的实际收入,有益百姓生活品质的提升。月收入在1600元到2000元的区间内,涌动着大量离乡入城的农民工和普通城市职员,他们每天从事着繁重的劳动,领取着不高的薪水,为日渐上涨的物价所苦,他们将直接从此项调整中受益。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只靠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行的。”
该负责人称,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主要影响的是一些中低收入者,“要想实现民富,最好能提高居民的整体收入,不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作何调整,只要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了,其生活压力就不会太大。”
■ 个税起征点调整史
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起征点为800元。当年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当时国内公民几乎没有月均收入能够达到800元的,个税一般都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交纳的。
1986年至1993年,个税起征点实行“双轨制”,我国公民的个税起征点降低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起征点没变。
1993年10月,个税再次变为统一税制,起征点再次统一为800元。
2005年10月,《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大规模修正, 个税起征点由800元调至1600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当时河南省地税局估算,河南省可能因此每年减少个税收入12亿元。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上调至2000元。河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当时预计,河南省将有40%左右的人不用再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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