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萍7月22日,青海省贯彻落实《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青海省委的实施办法进行了动员部署。
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仁青加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仁青加指出,工作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是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仁青加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必须把握重点,全面推进。要针对青海实际,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一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把握;二要全面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三要统筹推进,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四要彰显青海特色,以改革的精神推进体系建设。
仁青加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领会和全面把握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精神,狠抓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意见的落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把青海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为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