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锦璐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日益繁荣和进一步对外开放,出版物市场日益活跃起来,非法出版物也逐渐增多。同时,与四省交界、毗邻越南、海陆边界线均长达上千公里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区出版物市场情况较复杂,执法监管难度较大。
根据这一实际,我区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理顺工作机制入手,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
由于成绩突出,2003年至2005年,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接连三次荣获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又获得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成为全国惟一获此殊荣的省级“扫黄打非”办公室,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文化舆论环境。
监管到位守“国门” 2004年以来,随着广东等省打击走私光盘力度的加大,不法分子开始将地下光盘生产线向内地省份及缅甸、越南等国转移,走私光盘的路线随之开始变化。我区毗邻越南,海陆两线可直接通往东盟——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不法分子全力进犯的要冲。仅2004年一年,就有1000多万张走私盗版光碟流入我区,幸而被各级“扫黄打非”执法部门查获。
形势严峻!誓要坚守“国门”!
2005年7月,“全区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工作会议”决定,从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在全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专项行动。
为了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分别与处于中越边境的凭祥、东兴、大新、宁明、龙州、靖西、防城、那坡八县(市、区)领导签订了责任状,颁布实施了《边境八县(市、区)“扫黄打非”联防协作制度》、《广西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举报奖励办法》和《广西打击走私盗版光盘办案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奖励办法》,使各地区、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走私盗版光盘的积极性。
2005年12月7日,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门拨出10万元,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凭祥海关缉私分局、广西海警一支队等5个有功集体和申继军等9名有功个人进行了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全区“扫黄打非”战线开展打击走私盗版光盘的积极性。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广西各级“扫黄打非”执法部门就查处走私盗版光盘大案17起,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1起,刑事立案9起,逮捕30人,起诉17人,收缴走私盗版光盘740多万张,并依此捣毁专门从事走私盗版光盘的跨国犯罪团伙两个,有效地遏制了中越边境走私盗版光盘猖獗的势头。
我区1020公里的陆上疆界线和1580公里的海岸线上,牢固地树立起一道坚实的封锁线!
重拳出击办大案 “5·11”特大团伙走私盗版光盘是我区近年来破获的一起重大案件,是我区“扫黄打非”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成果。
事发于2005年5月11日,凭祥海关缉私分局在南宁市某仓库查获涉嫌走私的光盘59箱共计5.9万张。经与此前相关单位先后查获的共计47万张涉嫌走私盗版光盘案一并侦查,查实上述案件均为郭碧华、林跃华团伙所为。
为早日查清犯罪事实,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从该办和南宁海关缉私分局、凭祥海关缉私分局抽调了25名精兵强将,成立了“5·11”特大走私盗版光盘专案组。
专案组成员克服案发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干扰因素多的重重困难,五次分组前往广东、福建、北京及区内凭祥、东兴、北海等地,辗转数万公里,开展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共调取各类财务账册、托运单、银行凭证、电子邮件数据等书证材料上万份,同时全力以赴抓好案件的审讯、追捕等相关工作。
经初步查实,该走私集团自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共从境外走私盗版光盘1998.4万张,偷逃税款共计1596.7万元。2006年11月22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判处主犯林跃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万元;对其他11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5·11”特大走私盗版光盘案顺利查处,有效地摧毁了以郭碧华、林跃华为首的这一境内外相互勾结、从事走私盗版光盘犯罪团伙,截断了其长期经营的走私盗版网络,其设在境外的星光影碟有限公司被迫停产。
在“扫黄打非”案件查处工作中,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始终遵循“追根究底、穷追猛打”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结、一查到底的办案标准,加强案件督办,杜绝以罚代刑和案件流失。
2003年10月,南宁市兴宁区派出所在南宁市彩枫纸制品有限公司查获淫秽色情出版物成品和半成品4万多册。当时由于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逃跑,致使该案几乎成了悬案,迟迟没有启动进一步查办的机制。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得知情况后,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迅速展开调查和督办。由于监督及时,相关部门重新展开了调查取证,并将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罗某、吴某抓获归案。两人分获有期徒刑6年和5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案从案发到审判终结,历时两年多,如果没有及时监督,最终只是罚款了事,根本追究不到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查办案件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重要手段。我区相继查获的重大案件,体现了我区打击盗版侵权的决心与能力,充分发挥了“扫黄打非”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展示了我区“扫黄打非”队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更唤起了全社会共同投入“扫黄打非”斗争的自觉。
协同作战解疑难 在“扫黄打非”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法规支持不足,有关的条款不便操作,有时对罪与非罪、罪名与量刑的把握非常困难,使案件处理起来十分复杂。
每当遇到此类问题,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便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运用自身对《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优势,帮助执法部门充分理解《著作权法》等法律的立法理念及操作办法,统一执法部门的意见。
柳州市温某、覃某非法经营盗版图书一案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
从2000年2月到2004年5月,温某、覃某在无出版物经营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从事盗版图书的发行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6181787.6元,情节特别严重,此案当事人构成犯罪无可非议,但在以“非法经营罪”还是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方面形成争论焦点。
针对案件争论焦点,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两次召开案件研讨会并明确指出:鉴于该案情节特别严重,如果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最多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达不到严厉打击犯罪的目的。对此,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罪刑相适应、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17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该案被告人覃某、温某有期徒刑8年和5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和50万元。
几年来,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在督办案件方面,先后投入近50万元资金支持基层办案,组织办案人员到全国各地调查取证12次,召开案件研讨会8次,新闻发布会2次,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办案经费难、调查取证难、定性把握难等一系列“扫黄打非”疑难问题。
专项行动传捷报 近年来,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国统一部署下,围绕坚决遏制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及网上有害信息、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等三大重点任务,开展了一系列“扫黄打法”的专项行动。
在查禁宣扬恐怖暴力非法出版物的专项行动中,全区共查获《死亡笔记》、《鬼吹灯》等恐怖类非法出版物1353件,并及时将来源线索上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防止了上述非法出版物在其他省市传播。
在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报刊的专项行动中,查处了《中国经济导报》广西记者站、中国新闻出版社《中外新闻》杂志社广西工作室、中国新闻出版社广西联系处、中国新闻出版社《WTO与中国》杂志社广西办事处、《西部开发报·金色广西》办事处等非法记者,整治了一批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
在查处利用互联网传播反动宣传资料行为的专项行动中,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查明并彻底删除了“南宁信息港”、“绿城论坛”夹杂的“法轮功”和“九评共产党”等内容的网页。在扩大调查中还发现境内有48个网站。对此,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及时将情况报告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使全国各地的网站都开展了清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综合协调体制顺 广西“扫黄打非”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与广西理顺“扫黄打非”工作体制、强调综合协调作用和理顺队伍关系、健全“扫黄打非”工作机构、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扫黄打非”专业队伍密不可分。
2003年以来,广西根据中办发200424号文“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试点”的指示精神,继同年7月将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调整改设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后,通过不断争取,多方努力,广西14个地级市、83个县(区)的“扫黄打非”办公室陆续全部调整设立到新闻出版局(文体局),全区“扫黄打非”的工作体制基本理顺。这一工作的完成是走在全国各省前面的。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扫黄打非”工作的需要,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还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增补了武警广西总队、广西军区、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使成员单位增加到25个,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为了加强地市“扫黄打非”力量,在人员、交通工具、高科技办案设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已超过700万元,为广西“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净化市场迎奥运 为确保以良好的文化环境迎接奥运会到来,自6月开始,我区迅速开展治理印刷复制企业、查堵非法出版物运输渠道和迎奥运“扫黄打非”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扫黄打非”执法检查人员41574人次,检查出版物企业和摊点54725(家)次,取缔或关闭出版物市场、摊点和非法网站872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178万件,查处各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案件457件,其中行政处罚379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5件,刑事处罚7人。
进入7月,在“6、7、8三个月"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基础上,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于7月初至8月初,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平台,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目前,全区出版物市场的交叉检查正在深入进行。全区14个地市和南宁铁路局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城市繁华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区域进行高密度的拉网式大检查,并严格按“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标准对经营盗版行为进行处罚。
各地还建立两项制度。一是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执法情况报广西“扫黄打非”办公室。二是实行值班制度。各市安排专人接听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扫黄打非”工作任重道远,事关广西的良好形象,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必然要求。我区“扫黄打非”战线的全体同志,必将再接再厉,永葆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和特别能牺牲的精神,不断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