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24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现年24岁的香港籍男子郭镇玮因在网上发布艺人淫亵照片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
报道称,现年24岁的香港籍男子郭镇玮从2008年1月至2月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艺人的裸体照片。
郭镇玮发布的照片数量约140张,其中84张被淫亵物品审裁处评定为“淫亵”物品,其他一些被评定为“不雅”。
《文汇报》官方网站援引香港媒体报道称,法官马汉璋指出,案件涉及的照片数量不算太多,持续时间不算长,被告不是以钱财为目的作案,相信被告的行为是出于好奇,他在被捕后与警方合作认罪。
2008年1月27日,网友在“香港讨论区”发布一幅色情照片,被部分网民怀疑是当地艺人陈冠希与一演艺界女子的隐私照。随即引起香港警方关注。2月2日,嫌疑人钟亦天落网。随后,警方拘捕3男1女,搜获逾千张照片。2月10日,第9名嫌疑人被捕。2月13日,涉案人员郭镇玮获准保释。2月15日,钟亦天的控罪被撤销,当庭释放。2月21日,陈冠希在香港国际展览中心召开记者会,承认大部分照片是他拍摄的,并宣布退出香港娱乐圈。
据称,被指是“照片源头”的电脑公司人员史可隽将于10月接受审讯。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